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职称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海教人〔2022〕号
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职称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完职中、局直单位,各区(镇)教管办: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和《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通教职称〔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海安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初评推荐工作意见》《2022年海安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2022年海安市中小学一级(含初定)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2022年海安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2022年海安市中职校教师高级讲师和讲师(含初定)职称评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2022年海安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
职称初评推荐工作意见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初评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名额
根据南通市局文件精神, 2022年我市可推荐中小学(含幼儿园)正高级教师5人。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中职校正高级教师初评推荐不限名额。
二、推荐要求
1.按岗申报。已设正高岗位的学校(单位)按岗申报,无岗不得申报。
2.依据资格条件推荐。各单位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开展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
3.坚持师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多方面考核测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公示育人事迹,填报师德综合考核表(附件6)。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任现职以来,因师德失范被查处的教师,从查处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各单位要在全面考察基础上,提交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附件5)。
4.注意人选合理分布。各单位要注意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的合理分布,充分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和向乡村教师倾斜的政策导向。今年我市推荐正高级教师人选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中职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含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相关人员需提交工作量证明材料,在各单位出具证明的基础上须经市教体局审核确认。市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通过乡村“三定向”政策评上正高级职称的,如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重新评聘前按照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5.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均须进行现场教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等,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下达推荐指标的60%。各单位要结合平时教学过程性管理,对申报人员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如实填报教学情况测评表。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职称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将其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其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
6.落实教师交流要求和援派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充分考虑城镇和乡村学校的不同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晋升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市继续有效。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返回后派出单位按照援派期间取得的职称,在岗位出现空缺时将其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7.注重示范引领作用。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发挥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贡献的,对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今年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职称继续进行网上填报,经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rcfwypt/)“人才服务-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在线办理”申报相关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学校(单位)推荐。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市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申报对象须提供上报的论文代表作查重情况截屏打印件。南通市教育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以定向评价标准申报的乡村教师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52号文件的身份界定并提供证明。
(四)南通市推荐委员会推荐。南通市初评推荐正高级教师评审委员将对照相应资格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及《情况简表》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时间界限。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29号文要求,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报送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逐一审核。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相关附件。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书面材料于2022年7月27日报送至市教育局职称办(南通市教育考试院三楼),我市具体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超报、迟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
附件:
1.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江苏省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4.江苏省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5.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6.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表
7.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8.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具体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五类:
(一)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评审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须经学校有关部门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两页左右并排A3打印,一式8份。《简表》填写的是申报人员最主要的业绩成果,学校应严格审核。
(二)师德师风及教学情况测评材料(单独装订一本)
1.师德师风情况说明(附件5)。
2.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附件6)。
3.中小学教师为《南通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汇总表》,幼儿园教师为《南通市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及保教工作测评汇总表》(附件7)。
(三)佐证材料。
1.各类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研训员、校领导须提供近3年听课记录原件)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目 录 | ||||
材料种类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码 | 备注 |
申报资格 | 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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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报复印件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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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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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表彰 | 省辖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表彰奖励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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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5份,复印件 |
教学工作 | 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教学(学科讲座)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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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是近5年的,限15次,研训员限25次,原件 |
任教学科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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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复印件 | |
省辖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和骨干教师称号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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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8份,复印件 | |
专业示范 | 指导青年教师材料(或在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兼职授课、导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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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定的协议书、青年教师获奖证书。限3人,复印件 |
担任过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首席专家、导师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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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5项,复印件 | |
学术团体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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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5项,复印件 |
(四)论文论著代表作。
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使用的教材,教师限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8篇(部),均需提供原件,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版)》为准。申报人员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见下图)。查不到论文,不得上报。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论文论著教材名称 | 本人承担 部分 | 发表、出版时间 | 期刊名称 或出版社 | 是否核心期刊 |
例:《中小学教师有效教学行为调查研究》 | 独立 | 2017.04 | 教育研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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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教师限提供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供8篇(部),原件。
(五)课题和教学科研获奖情况(限2项)。
1.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课题材料,包括:(1)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2)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3)结题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
2.任现职以来教学成果奖获奖材料,包括:(1)获奖证书;(2)成果申报书;(3)成果报告;(4)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封面、目录及重要章节)等。
3.材料按每个课题或教学科研获奖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课题名称 | 立项部门、时间 | 本人排名 | 结题、获奖时间 | 备注 |
例: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2018.10 | 2/7 | 20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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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填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或规划课题,以及省级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获奖,原件。
二、申报人员材料袋格式要求
(一)申报人员材料封面以A4纸打印,粘贴于材料袋的封面,格式如下:
地区: 编号: 学段: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送审材料袋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 评审学科:_________________ 拟评职务资格:_____________ 学校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 市、县审核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二)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左右粘帖于送审材料袋底部。
地区 学校(单位) 姓名
拟评职务资格 任教学段 评审学科
是否教科研训员 是否乡村 是否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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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有关申报要求说明
1.关于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编制在小学和初中,长期在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申报。
2.关于学历。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关于申报学科。正高级讲师不设“教育管理”学科;“社区教育”学科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人员申报。
4.关于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人员2017年至2021年间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提供考核办法、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
5.关于教学奖项。申报人所获教学奖项应纳入学校规划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于行业主管的学校)组织或批准;申报人员应提供获奖证书或主办部门的获奖通知文件。
二、申报人员具体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五类:
(一)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评审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须经学校有关部门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两页左右并排A3打印,一式8份。《简表》填写的是申报人员最主要的业绩成果,学校应严格审核。
(二)师德师风材料(单独装订一本)
1.师德师风情况说明(附件5)。
2.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附件6)。
(三)佐证材料。
1.各类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研训员、校领导须提供近3年听课记录原件)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目 录 | |||||
材料种类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码 | 备注 | |
申报资格 | 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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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报复印件 | |
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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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称证书、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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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 优秀班主任等表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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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文件、课表可提供复印件。补开的获奖证明一律无效。 | |
教学工作 | 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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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教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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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任教学科(课程)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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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获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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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非教师系列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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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 工作 | 课题立项书、研究报告、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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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条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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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 “优秀”年度考核表或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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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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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文论著代表作。
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使用的教材,教师限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8篇(部),均需提供原件。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版)》为准。申报人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见下图)。查不到论文,不得上报。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论文论著教材名称 | 本人承担 部分 | 发表、出版时间 | 期刊名称 或出版社 | 是否核心期刊 |
例:《中职教师有效教学行为调查研究》 | 独立 | 2017.04 | 教育研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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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教师限提供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供8篇(部),原件。
(五)课题和教学科研获奖情况(限2项)。
1.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课题材料,包括:(1)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2)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3)结题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
2.任现职以来教学成果奖获奖材料,包括:(1)获奖证书;(2)成果申报书;(3)成果报告;(4)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封面、目录及重要章节)等。
3.材料按每个课题或教学科研获奖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课题名称 | 立项部门、时间 | 本人排名 | 结题、获奖时间 | 备注 |
例:江苏省中职校教师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2018.10 | 2/7 | 20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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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填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或规划课题,以及省级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获奖,原件。
三、申报人员材料袋格式要求
(一)申报人员材料封面以A4纸打印,粘贴于材料袋的封面,格式如下:
地区: 编号: 江苏省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送审材料袋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 评审学科:_________________ 拟评职务资格:_____________ 学校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 市、县审核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二)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左右粘帖于送审材料袋底部。
地区 学校(单位) 姓名
拟评职务资格 任教学段 评审学科
是否教科研训员 是否乡村 是否校级 |
附件3
江苏省中小学(中职)正高级教(讲)师申报人员名册
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公章):
隶属部门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送审学科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党政职务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现职称 | 取得时间 | 拟评审职称 | 破格情况 | 考核情况 | 是否教科研训人员 | 是否乡村教师 | 是否校级 | 教学等次测评 | 手机号码 | 联系地址 | 邮编号码 | 备注 |
南京市教育局 | XX中学 | 初中 | 数学 | XXX | 男 | 19720522 | 中共党员 | 副校长 | 320202197 205221049 | 南京大学 | 19940701 | 大学学士 | 19940701 | 数学 | 19940801 | 数学 | 20 | 初中 | 高级教师 | 20080630 | 正高级教师 | 无 | 4合格,1优 | 是 | 乡村教师 | 满工作量 | 优秀 | 1385060**** | 南通市*路*号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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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电子表格使用excel表制作并上报;2.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8位数字填写,如19720522; 3.学段:填写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4.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5.高级教师指中学高级和小学中学高级教师;6.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7.“是否乡村教师”栏标明:乡村教师、乡村工作满30年教师、乡村定向教师。8.如果副校长满教学工作量以教师身份申报,在“是否校级”栏标明:满工作量。9.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10.工作单位与公章一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江苏省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在本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经**县(市、区)教育局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情况,XXX等XX位同志(名单附后)目前没有违反教师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的情况。
特此说明。
XXX教育局
2022年XX月XX日
附件5
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姓 名 |
| 教龄 |
| 班主任年限(不含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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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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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德育工作简历及有关表彰奖励情况 | |||||||||
起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 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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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育人事迹小结(1000字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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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育人事迹真实性承诺:
签名: | |||||||||
以下内容由学校填写 | |||||||||
师德评议情况 | |||||||||
评议人员 | 学生评议 | 家长评议 | 同事评议 | ||||||
评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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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优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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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情况 | |||||||||
学校教职工总数 | 参加人数 | 同意率 | 有无“一票否决”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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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申报人员育人事迹真实性及师德综合考核提出意见:
育人事迹公示时间: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
注:1.育人事迹小结围绕立足岗位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做好家访工作、管理服务育人、参与社团指导等方面作写实性总结;2.参加评议的学生、家长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班级对象至少两个班;3.参加评议的同事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年级教师;4.民意测评参加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5.3和4的参与率均不得低于相应总人数的70%。
附件6
南通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汇总表
单位(盖章): 申报人姓名:
备课及作业布置、批改情况 | 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 | |||||
起止时间 | 任教学科 | 备课考核 等级 | 作业布置及批改考核等级 | 班级数 | 学生数 | 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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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单位根据申报人近一学年度实际情况填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等;2.教学管理考核过程性原始材料、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均由单位保存备查;3.此表不得与申报人本人见面。
附件7
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学校名称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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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科 |
| 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 | 全日制学历: 所学专业: | |||||||||
在职学历: 所学专业: | ||||||||||||
设区市集中教学测评等次 |
| 班主任工作年限 |
|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首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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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任职情况 参加学术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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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综合奖励情况 任现职以来 | 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获奖 级别 | 排名 /总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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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 | 起止时间 | 任教学校 | 任教学科或 授课名称 | 授课对象、年级、人数及教学质量 | 周课时 | 学年 总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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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期间平均周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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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A3打印,限填一页。
任现职以来结对帮扶困难学生等情况 | |||||||||||||
起止时间 | 帮扶学生成果 | 帮扶学生姓名及父母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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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开设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等情况 | |||||||||||||
时间 | 名称 | 在何范围开设 | 组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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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主要业绩成果 | |||||||||||||
时间 | 业绩成果名称 | 本人承担部分 | 出版、发表、交流及获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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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民意测验 情况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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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指导对象)民意测验情况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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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科评议组 评议情况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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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荐评审 委员会评议情况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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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附件8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学校名称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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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科 |
| 申报职务资格 |
| 破格情况 | 学历资历 | |||||||||||||||||
最高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 |
| 现从事专业 及年限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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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集中教学测评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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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兼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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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综现合职奖以励来情 获况 | 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获奖级别 | 排名/总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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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实践情况 任现职以来专业课 | 到企业、行业实践情况: | |||||||||||||||||||||
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专业实践情况: | ||||||||||||||||||||||
取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 ||||||||||||||||||||||
教育工作情况 任现职以来 | 班主任工作年限 |
| 社团等指导教师年限 |
| 其他管理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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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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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A3打印,限填一页。
任现职以来结对帮扶困难学生等情况 | ||||||||||||||||
起止时间 | 帮扶学生成果 | 帮扶学生姓名及父母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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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主要业绩成果 | ||||||||||||||||
日期 | 名称或内容提要 | 在何范围交流、示范、观摩及获奖等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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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教科研工作主要业绩成果 | ||||||||||||||||
论文、论著、参编教材、专业获奖、研究成果名称 | 本人承担部分 | 完成时间 | 期刊名称、出版社、比赛单位、 课题来源及获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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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测评情况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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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测评情况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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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小组推荐 情况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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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2022年海安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师资保障,深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明确要求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不断锤炼过硬的政治素质,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四个自信”强基、“两个维护”铸魂。教师应当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要用自己的言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和单位要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政治把关,对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掌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内容和要求,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贯彻执行到位。
(二)严格按岗申报。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各单位在市教体局下达的评审指标计划内,组织推荐申报,不得超额申报,无空岗数的不得申报。
(三)坚持师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对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各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多方面考核测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公示育人事迹,填报师德综合考核表。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任现职以来,因师德失范被查处的教师,从查处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四)落实乡村教师评审政策。继续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力度,在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基本评审条件的前提下,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精神执行。市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通过乡村“三定向”政策评上高级职称的,如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重新评聘前按照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申报之时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对其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专业评价和学校公示、认可的教学成果替代。
(五)落实教师交流要求和援派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关于印发<海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海教人〔2019〕20号)精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均须具有2年以上薄弱、边远、农村学校交流或任教经历(非驻点支教经历不作为在薄弱、边远、农村学校交流或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且考核为合格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教师职称时,均须具有2年以上在本市其他学校交流或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申报者须填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有关学校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市继续有效。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返回后派出单位按照援派期间取得的职称,在岗位出现空缺时将其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树立鲜明的育人价值导向,引导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学校要加强教学过程性管理,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满意度测评,如实填报教学情况测评表。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职称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以替代论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
(七)加强监督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领域。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要严格监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返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处理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二)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要求。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年均继续教育需72学时。2021年以来需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需24学时。
(四)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及以上时间,申报时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可凭带班实绩替代一篇市级以上论文发表,且带班实绩仍作为班主任工作评审材料。班主任带班实绩指其本人或所带班集体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含本级)荣誉称号,或所带班级开展的活动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含本级)一等奖及以上表彰,以上表彰颁发单位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加强教育教学情况考察和工作能力的考核。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学校要加强教学过程性管理,对申报人员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如实填报教学情况测评表。研训员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实绩、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研训员申报高级职称,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研训岗位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或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
(六)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须提交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须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其他方面的要求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执行,但向特教教师适当倾斜,在公开课、评优课层次、论文要求方面适当放宽要求。
(七)申报材料时间界定。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八)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有关对象的认定。
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含副职)、党团工作负责人、学科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正职)、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2.确系工作需要,学校安排在毕业班任教的学科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提供课表)。从2023年起,任教毕业班拟计入教学工作量,不再认定为教育工作年限。
3.确系工作需要,学校安排担任副班主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备课组长的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提供相关材料)。
4.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但不可重复计算。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报人员应填写《南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供申报材料。
(二)学校(单位)推荐。推荐工作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公开,其中《南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推荐结果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学校(单位)要做好有关公示情况材料、教学管理过程性原始材料、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保存备查工作。
(三)县(市、区)审查。海安市职称主管部门和市教体局职称办组织人员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认真做好材料把关工作。
(四)课堂教学评议。市教体局职称办成立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议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地课堂教学评议工作,并如实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开展课堂教学评议须邀请异地高评委且不得少于50%,保证课堂教学评议的客观、公正。市教体局职称办将组织课堂教学评议的时间、地点、名册提前报南通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巡视各地课堂教学评议工作。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结果当年有效,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材料评审。对推荐的申报材料,由南通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南通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六)评审结果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评审后续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审核、公示后发文公布,南通市教育局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系统填报与审核
1.申报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根据网页上的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凡*号(红色)标注的要通过查选填写,不要手动输入。
2.学校(单位)须对申报者网上填报材料对照原件逐项审核,负责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指导确认提交,确保准确及时。
(二)教科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者应提交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论文不少于3篇,不超过5篇;专职研训员、专职电教研究人员不少于5篇,不超过7篇。视同论文发表材料不超过1个,计入论文总篇数。
2.申报者报送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材料,需附“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打印页、“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证打印页、“中国知网”查重结果打印页。打印件粘贴于期刊封二页。报送连续型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打印论文原件,附“国家新闻出版署”“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查询打印页、“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证打印页、“中国知网”查重结果打印页。评审委员会将继续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对经查实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职称评审将不予以通过。
3.报送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奖论文所附的获奖证书、教科研项目批文和鉴定书均需原件。按实填报《2022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附件6)、《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视同论文发表材料单》(附件7,如无此材料则不填报)。
4.破格申报者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原件、相应等级与数量的论文(论著)。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中,《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网上系统导出,制成A3小册子,正反)、《简介表》(附件8)、《教科研材料(论文)申报表》(附件6)、《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4)无需装订,其余材料按附件1要求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复印件须盖“与原件一致”章、审核人签章。凡有申报者或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处,均为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3.申报者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整理装入材料袋,在材料袋底部附上地区、单位、姓名、申报学科、申报类型、是否乡村教师、是否乡村定向教师等信息。
4.报送时间。纸质材料于8月4日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南通市教育考试院三楼),我市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5.各单位要加强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真实,按时报送。统一提交后不再接受个人或单位的补充材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本次评审。因材料缺漏、错误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后果由申报人员及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高级)
2.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3.南通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汇总表
4.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5.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考核登记表
6.2022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7.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视同论文发表材料单
8.南通市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9.2022年南通市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非乡村教师)
10.2022年南通市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2(乡村教师)
11.论文查证“网页打印件”查询方法说明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高级)
姓名 |
| 单位 |
| 申报学科 |
| ||||
性别 |
| 现有资格 |
| 申报资格 |
| 申报类型 (正常/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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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备注 | ||||||
1 |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 2 | 不装订 | ||||||
2 | 简介表 | 2 | 不装订 | ||||||
3 |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 1 | 不装订 | ||||||
4 | 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 1 | 学校单独装订 | ||||||
5 | 南通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汇总表 | 1 | |||||||
6 | 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考核登记表 | 1 | |||||||
7 | 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的申报表 | 1 | 装订成册 | ||||||
8 | 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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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历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打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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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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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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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获奖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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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打印件(带二维码) |
| |||||||
14 | 反映本人任职以来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及继续等情况的工作总结 |
| |||||||
15 | 反映教学实绩的材料:近三年任课表,2021年下半年备课笔记、听课笔记、“有练必躬”材料,公开课或讲座证书原件及教案讲稿等;研训员提交研训方案等材料 |
| |||||||
16 |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工作量、教育工作年限等) |
| |||||||
17 | 教科研材料(论文)申报表 | 2 | 不装订 | ||||||
18 | 教科研材料(论文)原件、视同论文发表材料单 |
| 装订成册 |
附件2
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姓名 |
| 教龄 |
| 班主任年限(不含折算)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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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德育工作简历及有关表彰奖励情况 | |||||||||
起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 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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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育人事迹小结(1000字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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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育人事迹真实性承诺:
签名: | |||||||||
以下内容由学校填写 | |||||||||
师德评议情况 | |||||||||
评议人员 | 学生评议 | 家长评议 | 同事评议 | ||||||
评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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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优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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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情况 | |||||||||
学校教职工总数 | 参加人数 | 同意率 | 有无“一票否决”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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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申报人员育人事迹真实性及师德综合考核提出意见:
育人事迹公示时间: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
注:1.育人事迹小结围绕立足岗位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做好家访工作、管理服务育人、参与社团指导等方面作写实性总结;2.参加评议的学生、家长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班级对象至少两个班;3.参加评议的同事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年级教师;4.民意测评参加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5.3和4的参与率均不得低于相应总人数的70%。
附件3
南通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汇总表
单位(盖章): 申报人姓名:
备课及作业布置、批改情况 | 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 | |||||
起止时间 | 任教学科 | 备课考核等级 | 作业布置及批改考核等级 | 班级数 | 学生数 | 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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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单位根据申报人近一学年度实际情况填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等;2.教学管理考核过程性原始材料、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均由单位保存备查;3.此表不得与申报人本人见面。
附件4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育局(公章)
学校 |
| 学科 |
| 年级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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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
| 执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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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项 目 | 评 价 指 标 | 评 价 分 值 | 小计 | ||||||||||
A:10~8; B:7~5; C:4~0 | |||||||||||||
教学理念 (30分) | 1.价值引领正确,落实立德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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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课程标准,突出学科素养 |
| ||||||||||||
3.坚持学生主体,符合认知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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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50分) | 1.引导自觉先学,培养兴趣习惯 |
|
| ||||||||||
2.教学内容科学,环节分配合理 |
| ||||||||||||
3.紧扣重点难点,注重独立思考 |
| ||||||||||||
4.开展合作探究,促进展示质疑 |
| ||||||||||||
5.达成自主构建,作业设计适当 |
| ||||||||||||
教师素养 (20分) | 1.教态自然大方,表达清晰流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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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应用恰当,板书清晰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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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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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得分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的,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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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等第 |
| 评分 |
| 评课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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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优秀A(100-85) 良好B(84-75) 合格C(74-60)不合格D(60以下) | ||||||||||||
评课组人数:____________ 评课组成员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
附件5:
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考核登记表
( )年度
派出学校 派至学校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学 历 |
| ||||
任教 学科 |
| 职称 |
| 岗位 等级 |
| 现任 职务 |
| 优秀教师 称号类型 |
| ||||
派驻时间 (起止时间) |
| 是否驻点 |
| 派至何学校何岗位 |
| ||||||||
师德师风(20分) |
| ||||||||||||
工作量(周课时数,是否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出勤率等)及教学业绩 (60分) |
| ||||||||||||
民主测评(按民主测评最终得分×20%计分,20分) |
| ||||||||||||
交流工作小结(从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总结 |
| ||||||||||||
考核等次 | 等次:
派出学校领导签字(盖章) 派至学校领导签字(盖章) | ||||||||||||
被考核人 签字 |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县(市、区)人事科,市直学校交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派出学校、派至学校各留一份。
附件6
2022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工作单位(盖章): 申报学科:
姓名 |
| 性别 |
| 申报类型(正常/破格) |
| |||||
提交的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目录 | ||||||||||
篇目序号 (以发表时间为序) | 发表(获奖) 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 获奖论文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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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 ||||||||||
论文 评审 意见 | 经审阅,认定论文篇,论著 篇; 其中,国家级篇;省级篇; 市级篇。 | 论文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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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视同论文发表材料单
单位(盖章):
姓名 |
| 申报资格 |
| |
视同论文发表的工作业绩 或教学成果名称 |
| |||
自评视同发表等级 |
| |||
单位评价:
评价组人数: 评价组成员签名: 、 、 | ||||
专业资格评审组评价:
评价组人数: 评价组成员签名: 、 、 | ||||
工作业绩或教学成果具体内容(可附页)
|
附件8
2022年南通市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
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 生 年 月 |
| 公开课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情况 | 获得的荣誉或受表彰情况 | |||||||||||||||||||||||
参加工作时 间 |
| 党 政 职 务 |
| 时间地点 | 公开课(评比活动)名称 | 开设范围或获奖情况 | 表彰 时间 | 表彰名称 | 表彰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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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专 业 技术资格 |
| 评审或考 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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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 资 格 |
| 申 报 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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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毕 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学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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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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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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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简 历 | 班主任 | 任现职前(根据申报表填写) | 年限: | 破格条件(注明符合破格条件的第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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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
(合计: 年) | 职 务 | 年 限 | 职 务 | 折算年限 | ||||||||||||||||||||||||||
起止 时间 | 岗位及任教学科 | 任何职 | 年限
(合计: 年) | 班主任 |
| 毕业班 |
| |||||||||||||||||||||||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含副职) |
| 副班主任 |
| 继续教育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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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组长(教研组长) |
| 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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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组长(正职) |
| 备课组长 |
| 近三年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情况:
| ||||||||||||||||||||||||||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 | 年 | 年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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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获奖) 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 获奖论文 单位 | ||||||||||||||||||||||||||||
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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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二份,A3纸打印)
附件9
2022年南通市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非乡村教师)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隶属部门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送审 学科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党政职务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现职称 | 取得时间 | 首聘 时间 | 拟评审职称 | 破格情况 | 近3年考核情况 | 是否教科研训人员 | 教学等次测评 | 备注 |
XXX教育局 | XX中学 | 初中 | 数学 | XXX | 男 | 1970.05 | 副校长 | 320202197 005221049 | 南京 大学 | 1994.07 | 大学学士 | 1994.07 | 数学 | 1994.09 | 数学 | 20 | 初中 | 中小学一级 | 2008.06 | 2008.07 | 高级教师 | 无 | 2合格,1优 | 是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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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
2.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
3.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
4.现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5.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6.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合格”。
7.此表一式2份,A3打印,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请各地各校将该表转换成excel表格,同时报送电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10
2022年南通市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2(乡村教师)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隶属部门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送审 学科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党政 职务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现职称 | 取得时间 | 首聘 时间 | 拟评审职称 | 破格情况 | 近3年考核情况 | 是否教科研训人员 | 教学等次测评 | 备注 |
XXX教育局 | XX 中学 | 初中 | 数学 | XXX | 男 | 1970.05 | 副校长 | 320202197 005221049 | 南京 大学 | 1994.07 | 大学 学士 | 1994.07 | 数学 | 1994.09 | 数学 | 20 | 初中 | 中小学一级 | 2008.06 | 2008.07 | 高级教师 | 无 | 2合格,1优 | 是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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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
2.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
3.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
4.现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5.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6.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合格”。
7.此表一式2份,A3打印,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请各地各校将该表转换成excel表格,同时报送电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11
论文查证“网页打印件”查询方法说明
一、新闻出版总署网页查询目的和步骤
(一)查询目的:查询论文发表期刊是否为合法期刊,查询不到的不得上报。
(二)查询步骤(以《人民教育》为例)
1.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
2.在首页“办事服务”处,单击“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中的“期刊/期刊社查询”;
3.在“媒体名称”处输入刊名,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单击查询;
4.单击“查看详细”,打印搜索结果网页。
打印网页样式(将此页粘贴期刊原件封二页)
(二)“中国知网”网页查询目的和步骤
1.查询目的:查询此期刊目录中是否有申报人员的论文,查询不到的不得上报。
2. 查询步骤(以《人民教育》2011年10期为例):
(1)“百度”窗口输入:“中国知网”,按“回车键”或单击“百度一下”窗口;
(2)单击“中国知网”;页面下拉至“特色导航”处,单击“期刊大全”。
(3)检索词窗口输入刊名,单击“检索” ;
(4)单击网页显示的所选期刊;
(5)在“收录期刊”处选择点击发表论文的“年份及刊期”,
(6)在目录页浏览位置左侧边栏右击鼠标,单击窗口中“全选”,然后单击窗口“文件”,单击“打印”即可。
(7)最终打印结果样式(打印此页并粘贴于刊物原件封二页)
2022年海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含初定)
职称评审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师资保障,深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市职称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一级教师(含初定)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明确要求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不断锤炼过硬的政治素质,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四个自信”强基、“两个维护”铸魂。教师应当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要用自己的言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和单位要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政治把关,对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掌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内容和要求,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贯彻执行到位。
(二)严格按岗申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通知》要求,贯通使用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实际需要,由市教体局统筹下达的评审指标计划市,组织推荐申报,不得超额申报,无空岗数的不得申报。
(三)坚持师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对申报一级职称评审人员,各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多方面考核测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公示育人事迹,填报师德综合考核表。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任现职以来,因师德失范被查处的教师,从查处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四)落实乡村教师评审政策。继续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力度,在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基本评审条件的前提下,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精神执行。市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通过乡村“三定向”政策评上高一级职称的,如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重新评聘前按照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申报之时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对其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专业评价和学校公示、认可的教学成果替代。
(五)落实教师交流要求和援派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关于印发<海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海教人〔2019〕20号)精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均须具有2年以上薄弱、边远、农村学校交流或任教经历(非驻点支教经历不作为在薄弱、边远、农村学校交流或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且考核为合格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教师职称时,均须具有2年以上在本市其他学校交流或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申报者须填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有关学校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市继续有效。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返回后派出单位按照援派期间取得的职称,在岗位出现空缺时将其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树立鲜明的育人价值导向,引导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职称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以替代论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
(七)加强监督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领域。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要严格监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返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处理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二)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要求。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年均继续教育需72学时。2021年以来需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需24学时。
(四)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及以上时间,申报时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可凭带班实绩替代一篇市级以上论文发表,且带班实绩仍作为班主任工作评审材料。班主任带班实绩指其本人或所带班集体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含本级)荣誉称号,或所带班级开展的活动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含本级)一等奖及以上表彰,以上表彰颁发单位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注重考察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把教学情况考察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学校要加强教学过程性管理,对申报人员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如实填报教学情况测评表。研训员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实绩、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须提交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须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其他方面的要求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执行,但向特教教师适当倾斜,在公开课、评优课层次、论文要求方面适当放宽要求。
(七)申报材料时间界定。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八)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有关对象的认定
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含副职)、党团工作负责人、学科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正职)、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2.确系工作需要,学校安排在毕业班任教的学科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提供课表)。从2023年起,任教毕业班拟计入教学工作量,不再认定为教育工作年限。
3.确系工作需要,学校安排担任副班主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备课组长的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提供相关材料)。
4.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但不可重复计算。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报人员应填写《南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供申报材料。
(二)学校(单位)推荐。推荐工作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公开,其中《南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推荐结果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学校(单位)要做好有关公示情况材料、教学管理过程性原始材料、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保存备查工作。单位为负责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
(三)材料评审。各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由市教育体育局按规定程序召开南通海安市中小学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评审结果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评审后续管理。评审结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确认,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系统填报与审核
1.申报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根据网页上的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凡*号(红色)标注的要通过查选填写,不要手动输入。
2.学校(单位)须对申报者网上填报材料对照原件逐项审核,负责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指导确认提交,确保准确及时。
(二)教科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者应提交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论文不少于2篇,不超过4篇;专职研训员不少于3篇,不超过5篇。视同论文发表材料不超过1个,计入论文总篇数。
2.报送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奖论文所附的获奖证书、教科研项目批文和鉴定书均需原件。按实填报《2022年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附件4)、《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视同论文发表材料单》(附件5,如无此材料则不填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中,《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网上系统导出,A3小册子)、《简介表》(附件6)、《论文申报表》(附件4)无需装订,其余材料按附件1要求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复印件须盖“与原件一致”章、审核人签章。凡有申报者或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处,均为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3.申报者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整理装入材料袋,在材料袋底部附上地区、单位、姓名、申报学科、申报类型、是否乡村教师、是否乡村教师等信息。
4.报送时间。具体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5.各单位要加强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真实,按时报送。统一提交后不再接受个人或单位的补充材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本次评审。因材料缺漏、错误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后果由申报人员及单位自行负责。
五、初定工作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必须登录“系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初定申报表》,一级教师职称初定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二级教师职称初定由各县(市、区)和市各主管部门(机构)审定。网上申报时,应在评委会下拉框内选择与初定资格级别相应的认定机构。正常初定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入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初定二级教师、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一级教师;大专毕业生在教学岗位见习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初定三级教师、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二级教师。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一级)
2.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3.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汇总表
4.2022年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5.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视同论文发表材料单
6.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7.2022年海安市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非乡村教师)
8. 2022年海安市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2(乡村教师)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一级)
姓名 |
| 单位 |
| 申报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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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现有资格 |
| 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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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备注 | ||||||
1 |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 2 | 不装订 | ||||||
2 | 简介表 | 2 | 不装订 | ||||||
3 | 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 1 | 学校单独装订 | ||||||
4 | 南通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汇总表 | 1 | |||||||
5 | 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的申报表 | 1 | 装订成册 | ||||||
6 | 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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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历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打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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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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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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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获奖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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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打印件(带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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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反映本人任职以来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及继续等情况的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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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反映教学实绩的材料:2021年下半年备课笔记、听课笔记、“有练必躬”材料,公开课或讲座证书原件及教案讲稿等;研训员提交研训方案等材料 |
| |||||||
14 |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工作量、教育工作年限等) |
| |||||||
15 | 教科研材料(论文)申报表 | 2 | 不装订 | ||||||
16 | 教科研材料(论文)原件、视同论文发表材料单 |
| 单独装订成册 |
附件2
海安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姓名 |
| 教龄 |
| 班主任年限(不含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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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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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德育工作简历及有关表彰奖励情况 | |||||||||
起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 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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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育人事迹小结(1000字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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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育人事迹真实性承诺:
签名: | |||||||||
以下内容由学校填写 | |||||||||
师德评议情况 | |||||||||
评议人员 | 学生评议 | 家长评议 | 同事评议 | ||||||
评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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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优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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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情况 | |||||||||
学校教职工总数 | 参加人数 | 同意率 | 有无“一票否决”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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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申报人员育人事迹真实性及师德综合考核提出意见:
育人事迹公示时间: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
注:1.育人事迹小结围绕立足岗位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做好家访工作、管理服务育人、参与社团指导等方面作写实性总结;2.参加评议的学生、家长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班级对象至少两个班;3.参加评议的同事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年级教师;4.民意测评参加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5.3和4的参与率均不得低于相应总人数的70%。
附件3
海安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情况测评汇总表
单位(盖章): 申报人姓名:
备课及作业布置、批改情况 | 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 | |||||
起止时间 | 任教学科 | 备课考核等级 | 作业布置及批改考核等级 | 班级数 | 学生数 | 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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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单位根据申报人近一学年度实际情况填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等;2.教学管理考核过程性原始材料、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均由单位保存备查;3.此表不得与申报人本人见面。
附件4
2022年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工作单位(盖章):
姓名 |
| 性别 |
| 申报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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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目录 | ||||||||||
篇目序号 (以发表时间为序) | 发表(获奖) 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 获奖论文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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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 ||||||||||
论文 评审 意见 | 经审阅,认定论文篇,论著 篇; 其中,国家级篇;省级篇; 市级篇。 | 论文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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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海安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视同论文发表材料单
单位(盖章):
姓名 |
| 申报资格 |
| |
视同论文发表的工作业绩 或教学成果名称 |
| |||
自评视同发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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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价:
评价组人数: 评价组成员签名: 、 、 | ||||
专业资格评审组评价:
评价组人数: 评价组成员签名: 、 、 | ||||
教学成果具体内容(可附页)
|
附件6
2022年海安市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
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 生 年 月 |
| 公开课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情况 | 获得的荣誉或受表彰情况 | |||||||||||||||||||||||
参加工作时 间 |
| 党 政 职 务 |
| 时间地点 | 公开课(评比活动)名称 | 开设范围或获奖情况 | 表彰时间 | 表彰名称 | 表彰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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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专 业 技术资格 |
| 评审或考 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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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 资 格 |
| 申 报 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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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毕 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学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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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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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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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简 历 | 班主任 | 任现职前(根据申报表填写) | 年限: | 破格条件(注明符合破格条件的第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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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
(合计: 年) | 职务 | 年限 | 职务 | 折算年限 | ||||||||||||||||||||||||||
起止时间 | 岗位及任教学科 | 任何职 | 年限
(合计: 年) | 班主任 |
| 毕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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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含副职) |
| 副班主任 |
| 继续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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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组长(教研组长) |
| 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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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组长(正职) |
| 备课组长 |
| 近三年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情况: | ||||||||||||||||||||||||||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 | 年 | 年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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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获奖) 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 获奖论文单位 | ||||||||||||||||||||||||||||
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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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二份,A3纸打印)
附件7
2022年海安市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非乡村教师)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隶属部门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送审 学科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党政 职务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现职称 | 取得时间 | 首聘 时间 | 拟评审职称 | 破格情况 | 近3年考核情况 | 是否教科研训人员 | 教学等次测评 | 备注 |
XXX教育局 | XX中学 | 初中 | 数学 | XXX | 男 | 1970.05 | 副校长 | 320202197 005221049 | 南京 大学 | 1994.07 | 大学学士 | 1994.07 | 数学 | 1994.09 | 数学 | 20 | 初中 | 中小学一级 | 2008.06 | 2008.07 | 高级教师 | 无 | 2合格,1优 | 是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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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
2.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
3.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
4.现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5.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6.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合格”。
7.此表一式2份,A3打印,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请各地各校将该表转换成excel表格,同时报送电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8
2022年海安市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2(乡村教师)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隶属部门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送审 学科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党政 职务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现职称 | 取得时间 | 首聘 时间 | 拟评审职称 | 破格情况 | 近3年考核情况 | 是否教科研训人员 | 教学等次测评 | 备注 |
XXX教育局 | XX中学 | 初中 | 数学 | XXX | 男 | 1970.05 | 副校长 | 320202197 005221049 | 南京大学 | 1994.07 | 大学学士 | 1994.07 | 数学 | 1994.09 | 数学 | 20 | 初中 | 中小学一级 | 2008.06 | 2008.07 | 高级教师 | 无 | 2合格,1优 | 是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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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
2.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
3.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
4.现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5.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6.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合格”。
7.此表一式2份,A3打印,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请各地各校将该表转换成excel表格,同时报送电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2022年海安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
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师资保障,深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明确要求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不断锤炼过硬的政治素质,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四个自信”强基、“两个维护”铸魂。教师应当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要用自己的言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和单位要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政治把关,对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掌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内容和要求,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贯彻执行到位。
(二)完善岗位设置。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幼儿园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各单位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市教体局下达的评审指标计划内,组织教师进行推荐申报,不得超额申报,无空岗数的不得申报。
(三)坚持师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对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人员,各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多方面考核测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公示育人事迹,填报师德综合考核表。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任现职以来,因师德失范被查处的教师,从查处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四)落实乡村教师评审政策。继续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力度,在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基本评审条件的前提下,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精神执行。市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通过乡村“三定向”政策评上高级职称的,如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重新评聘前按照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申报之时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对其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专业评价和学校公示、认可的教学成果替代。
(五)落实援派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市继续有效。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返回后派出单位按照援派期间取得的职称,在岗位出现空缺时将其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加强监督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领域。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要严格监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返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处理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二)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取消幼儿园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要求。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年均继续教育需72学时。2021年以来需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需24学时。
(四)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加强对幼儿园教师日常教学及游戏观察指导工作和保教工作的考察。各单位要加强过程性管理,结合平时管理考核情况以及满意度测评,如实填报《南通市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及保教工作测评汇总表》(附件4)。研训员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研训员申报高级职称,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研训岗位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或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
(六)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须提交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须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其他方面的要求按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执行,但向特教教师适当倾斜,在公开课、评优课层次、论文要求方面适当放宽要求。
(七)申报材料时间界定。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八)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有关对象的认定。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正职),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按年计算。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但不可重复计算。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报人员应填写《南通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供申报材料。
(二)学校(单位)推荐。推荐工作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公开,其中《南通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推荐结果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幼儿园要做好有关公示情况材料、日常教学考核过程性原始材料、保教工作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保存备查工作。
(三)县(市、区)审查。海安市职称主管部门和市教体局组织人员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
(四)高级教师申报人员课堂教学评议。市教体局职称办具体负责组织当地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工作,成立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议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地课堂教学评议工作,并如实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开展课堂教学评议须邀请异地高评委且不得少于50%,保证课堂教学评议的客观、公正。市教体局职称办将组织课堂教学评议的时间、地点、名册提前报南通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巡视各地课堂教学评议工作。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结果当年有效,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材料评审。南通市教育局对全市幼儿园高级教师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按规定程序对幼儿园一级教师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
(六)评审结果公示。幼儿园高级教师通过人员名单在南通教育网公示,幼儿园一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评审后续管理。评审结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确认,南通市教育局和海安市教育局分别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系统填报与审核
1.申报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根据网页上的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凡*号(红色)标注的要通过查选填写,不要手动输入。
2.各单位须对申报者网上填报材料对照原件逐项审核,负责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指导确认提交,确保准确及时。市教体局职称办将做好申报人员信息导出汇总,核对等工作。
(二)教科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一级教师论文报送要求:申报者应提交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论文不少于2篇,不超过4篇。
2.申报高级教师论文报送要求:申报者应提交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论文不少于3篇,不超过5篇。专职研训员不少于5篇,不超过7篇。申报者报送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材料,需附“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打印页、“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证打印页、“中国知网”查重结果打印页。打印件粘贴于期刊封二页。报送连续型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打印论文原件,附“国家新闻出版署”“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查询打印页、“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证打印页、“中国知网”查重结果打印页。评审委员会将继续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对经查实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职称评审将不予以通过。
3.报送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奖论文所附的获奖证书、教科研项目批文和鉴定书均需原件。按实填报《2022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附件7)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网上系统导出,A3小册子)、《简介表》(附件9)、《论文申报表》(附件7)、《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5)无需装订,其余材料按附件要求装订成册。
2.根据相应职称类申报材料目录的要求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复印件须盖“与原件一致”章、审核人签章。凡有申报者或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处,均为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3.申报者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整理装入材料袋,在材料袋底部附上地区、单位、姓名、申报学科、申报类型、是否乡村教师、是否乡村定向教师等信息。
4.报送时间。申报高级教师的书面材料于8月4日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南通市教育考试院三楼)。我市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5.各单位要加强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真实,按时报送。统一提交后不再接受个人或单位的补充材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本次评审。因材料缺漏、错误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后果由申报人员及单位自行负责。
五、初定工作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必须登录“系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初定申报表》,一级教师职称初定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二级教师职称初定由各县(市、区)和市各主管部门(机构)审定。网上申报时,应在评委会下拉框内选择与初定资格级别相应的认定机构。正常初定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入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初定二级教师、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一级教师;大专毕业生在教学岗位见习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初定三级教师、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二级教师。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一级、二级)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高级)
3.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4.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及保教工作测评汇总表
5.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6.申报二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7.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8.论文查证“网页打印件”查询方法说明
9.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介表
10.2022年南通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非乡村教师)
11.2022年南通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2(乡村教师)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二级、一级)
姓名 |
| 单位 |
| 申报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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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现有资格 |
| 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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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备注 | ||||||
1 |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 2 | 不装订 | ||||||
2 | 简介表 | 2 | 不装订 | ||||||
3 | 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 1 | 园方单独装订 | ||||||
4 | 南通市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及保教工作测评汇总表 | 1 | |||||||
5 | 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的申报表 | 1 | 装订成册 | ||||||
6 | 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
| |||||||
7 | 学历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打印件) |
| |||||||
8 |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
| |||||||
9 |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 |||||||
10 | 获奖证书原件 |
| |||||||
11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打印件(带二维码) |
| |||||||
12 | 反映本人任职以来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及继续等情况的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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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反映教学实绩的材料:2021年下半年备课笔记、听课笔记、公开课或讲座证书原件及教案讲稿等;研训员提交研训方案等材料。 |
| |||||||
14 |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工作量、教育工作年限等) |
| |||||||
15 | 教科研材料(论文)申报表 | 2 | 不装订 | ||||||
16 | 教科研材料(论文)原件 |
| 单独装订成册 |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高级)
姓名 |
| 单位 |
| 申报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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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现有资格 |
| 申报资格 |
| 申报类型 (正常/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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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备注 | ||||||
1 |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 2 | 不装订 | ||||||
2 | 简介表 | 2 | 不装订 | ||||||
3 |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 1 | 不装订 | ||||||
4 | 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 1 | 园方单独装订 | ||||||
5 | 南通市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及保教工作测评汇总表 | 1 | |||||||
6 | 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的申报表 |
| 装订成册 | ||||||
7 | 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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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历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打印件) |
| |||||||
9 |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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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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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获奖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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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打印件(带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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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反映本人任职以来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及继续等情况的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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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反映教学实绩的材料:2021年下半年备课笔记、听课笔记、公开课或讲座证书原件及教案讲稿等;研训员提交研训方案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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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工作量、教育工作年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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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教科研材料(论文)申报表 | 2 | 不装订 | ||||||
17 | 教科研材料(论文)原件 |
| 装订成册 |
附件3
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姓名 |
| 教龄 |
| 班主任年限(不含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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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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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德育工作简历及有关表彰奖励情况 | |||||||||
起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 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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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育人事迹小结(1000字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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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育人事迹真实性承诺:
签名: | |||||||||
以下内容由学校填写 | |||||||||
师德评议情况 | |||||||||
评议人员 | 学生评议 | 家长评议 | 同事评议 | ||||||
评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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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优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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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情况 | |||||||||
学校教职工总数 | 参加人数 | 同意率 | 有无“一票否决”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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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申报人员育人事迹真实性及师德综合考核提出意见:
育人事迹公示时间: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
注:1.育人事迹小结围绕立足岗位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做好家访工作、管理服务育人、参与社团指导等方面作写实性总结;2.参加评议的学生、家长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班级对象至少两个班;3.参加评议的同事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年级教师;4.民意测评参加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5.3和4的参与率均不得低于相应总人数的70%。
附件4
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人员教学及保教工作测评汇总表
单位(盖章): 申报人姓名:
日常教学及游戏观察指导情况 | 保教工作满意度测评 | |||||
起止时间 | 任教年龄段 | 日常教学考核等级 | 游戏观察指导考核等级 | 班级数 | 学生数 | 家长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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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单位根据申报人近一学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填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等;2.日常教学考核过程性原始材料、保教工作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均由单位保存备查;3.此表不得与申报人本人见面。
附件5
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育局(公章)
幼儿园 |
| 领 域 |
| 年龄段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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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
| 执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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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项 目 | 评 价 指 标 | 评 价 分 值 | 小计 | ||||||||||
A:10~8; B:7~5; C:4~0 | |||||||||||||
教学理念 (30分) | 1.科学保育教育,落实立德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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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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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幼儿本位,体现游戏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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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40分) | 1.目标明确恰当,重点难点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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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内容科学,环节分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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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向全体幼儿,培养兴趣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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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用多种感官,方法灵活多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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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素养 (30分) | 1.教态亲切自然,互动积极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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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达清晰流畅,善于观察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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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具简约适宜,操作熟练自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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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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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得分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的,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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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等第 |
| 评分 |
| 评课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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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优秀A(100-85) 良好B(84-75) 合格C(74-60)不合格D(60以下) | ||||||||||||
评课组人数:____________ 评课组成员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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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2022年申报二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论文申报表
工作单位(盖章):
姓名 |
| 性别 |
| 申报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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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目录 | ||||||||||
篇目序号 (以发表时间为序) | 发表(获奖) 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 获奖论文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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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联系电话: | ||||||||||
论文 评审 意见 | 经审阅,认定论文篇,论著篇; 其中,国家级篇;省级篇; 市级篇。 | 论文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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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2022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工作单位(盖章): 申报学科:
姓名 |
| 性别 |
| 申报类型 (正常/破格) |
| |||||
提交的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目录 | ||||||||||
篇目序号 (以发表时间为序) | 发表(获奖) 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 获奖论文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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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 ||||||||||
论文 评审 意见 | 经审阅,认定论文篇,论著 篇; 其中,国家级篇;省级篇; 市级篇。 | 论文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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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
论文查证“网页打印件”查询方法说明
一、新闻出版总署网页查询目的和步骤
(一)查询目的:查询论文发表期刊是否为合法期刊,查询不到的不得上报。
(二)查询步骤(以《人民教育》为例)
1.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
2.在首页“办事服务”处,单击“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中的“期刊/期刊社查询”;
3.在“媒体名称”处输入刊名,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单击查询;
4.单击“查看详细”,打印搜索结果网页。
打印网页样式(将此页粘贴期刊原件封二页)
(二)“中国知网”网页查询目的和步骤
1.查询目的:查询此期刊目录中是否有申报人员的论文,查询不到的不得上报。
2. 查询步骤(以《人民教育》2011年10期为例):
(1)“百度”窗口输入:“中国知网”,按“回车键”或单击“百度一下”窗口;
(2)单击“中国知网”;页面下拉至“特色导航”处,单击“期刊大全”。
(3)检索词窗口输入刊名,单击“检索” ;
(4)单击网页显示的所选期刊;
(5)在“收录期刊”处选择点击发表论文的“年份及刊期”,
(6)在目录页浏览位置左侧边栏右击鼠标,单击窗口中“全选”,然后单击窗口“文件”,单击“打印”即可。
(7)最终打印结果样式(打印此页并粘贴于刊物原件封二页)
附件9
2022年南通市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
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 生 年 月 |
| 公开课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情况 |
获得的荣誉或受表彰情况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党 政 职 务 |
| 时间地点 | 公开课(评比活动)名称 | 开设范围或获奖情况 | 表彰时间 | 表彰名称 | 表彰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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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专 业 技术资格 |
| 评审或考 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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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 资 格 |
| 申 报 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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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及 时间 | 学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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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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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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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简 历 | 教育工作 | 任现职前(根据申报表填写) | 年限: | 破格条件(注明符合破格条件的第几条): | |||||||||||||||
任现职以来 (合计: 年) | 职务 | 年限 | 职务 | 年限 | |||||||||||||||
起止时间 | 岗位及任教经历 | 任何职 | 年限 (合计: 年) | 班主任 |
| 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 |
| 继续教育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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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 | |||||||||||||||||||
发表(获奖) 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 获奖论文单位 | 近三年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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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年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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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两份,A3纸打印)
附件10
2022年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非乡村教师)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隶属部门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送审 学科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党政职务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现职称 | 取得时间 | 首聘 时间 | 拟评审职称 | 破格情况 | 近3年考核情况 | 是否教科研训人员 | 教学等次测评 | 备注 |
XXX教育局 | XX中学 | 初中 | 数学 | XXX | 男 | 1970.05 | 副校长 | 320202197 005221049 | 南京 大学 | 1994.07 | 大学学士 | 1994.07 | 数学 | 1994.09 | 数学 | 20 | 初中 | 中小学一级 | 2008.06 | 2008.07 | 高级教师 | 无 | 2合格,1优 | 是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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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
2.学段:填写学前;
3.党政职务:园长、书记、副园长、副书记、中层管理;
4.现职称: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5.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6.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合格”。
7.此表一式2份,A3打印,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请各地各校将该表转换成excel表格,同时报送电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11
2022年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2(乡村教师)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隶属部门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送审 学科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党政 职务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现职称 | 取得时间 | 首聘 时间 | 拟评审职称 | 破格情况 | 近3年考核情况 | 是否教科研训人员 | 教学等次测评 | 备注 |
XXX教育局 | XX中学 | 初中 | 数学 | XXX | 男 | 1970.05 | 副校长 | 320202197 005221049 | 南京大学 | 1994.07 | 大学学士 | 1994.07 | 数学 | 1994.09 | 数学 | 20 | 初中 | 中小学一级 | 2008.06 | 2008.07 | 高级教师 | 无 | 2合格,1优 | 是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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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
2.学段:填写学前;
3.党政职务:园长、书记、副园长、副书记、中层管理;
4.现职称: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5.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6.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合格”。
7.此表一式2份,A3打印,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请各地各校将该表转换成excel表格,同时报送电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2022年海安市中职校教师高级讲师和讲师(含初定)
职称评审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师资保障,深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讲师和讲师(含初定)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明确要求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锤炼过硬的政治素质,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四个自信”强基、“两个维护”铸魂。教师应当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要用自己的言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和单位要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政治把关,对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掌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内容和要求,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贯彻执行到位。
(二)严格按岗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讲师、讲师职称均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评审。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各单位在市教体局下达的评审指标计划内,组织推荐申报,不得超额申报,无空岗数的不得申报。
(三)坚持师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对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各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多方面考核测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公示育人事迹,填报师德综合考核表。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任现职以来,因师德失范被查处的教师,从查处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四)落实乡村教师评审政策。继续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力度,在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基本评审条件的前提下,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精神执行。市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通过乡村“三定向”政策评上高一级职称的,如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重新评聘前按照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申报之时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对其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专业评价和学校公示、认可的教学成果替代。
(五)援派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市继续有效。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返回后派出单位按照援派期间取得的职称,在岗位出现空缺时将其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树立鲜明的育人价值导向,引导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学校要加强教学过程性管理,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满意度测评,如实填报测评意见。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职称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以替代论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
(七)加强监督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领域。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要严格监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返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处理时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二)2011年底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的,视同具备同级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
(三)已取得其他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须满1年以上,方可同级转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同级转评后达到晋升要求的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四)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等一致的要求,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
(五)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年均继续教育需72学时。2021年以来需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需24学时。
(六)加强教育教学情况考察及教学能力实绩的考核。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须参加现场课堂教学评价。对研训员申报高级职称,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研训岗位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或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
(六)申报材料的时间界定。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七)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有关对象的认定
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含副职)、党团工作负责人、学科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正职)、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2.确系工作需要,学校安排担任副班主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备课组长的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提供相关材料)。
3.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但不可重复计算。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报人员应填写《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供申报材料。
(二)学校(单位)推荐。推荐工作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公开,其中《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推荐结果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学校(单位)要做好有关公示情况材料、教学管理过程性原始材料、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保存备查工作。
(三)县(市、区)审查。海安市职称主管部门和市教体局职称办组织人员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
(四)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课堂教学评议。市教体局职称办具体负责组织当地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工作。成立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议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地课堂教学评议工作,并如实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开展课堂教学评议须邀请异地高评委且不得少于50%,保证课堂教学评议的客观、公正。市教体局职称办将组织课堂教学评议的时间、地点、名册提前报南通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巡视各地课堂教学评议工作。局直学校(单位)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结果当年有效,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讲师和高级讲师材料评审。对推荐的申报材料,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分别召开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评审结果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通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评审后续管理。评审结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后发文公布,南通市教育局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四、其它要求
(一)网上系统填报与审核。
申报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根据网页上的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凡*号(红色)标注的要通过查选填写,不要手动输入。学校(单位)须对申报者网上填报材料对照原件逐项审核,负责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指导确认提交,确保准确及时。
(二)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复印件须盖“与原件一致”章、审核人签章。凡有申报者或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处,均为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三)报送时间。纸质材料于8月4日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南通市教育考试院三楼),我市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要加强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真实,按时报送。统一提交后不再接受个人或单位的补充材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本次评审。因材料缺漏、错误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后果由申报人员及单位自行负责。
五、初定工作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必须登录“系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初定申报表》,讲师职称初定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助理讲师职称初定由各县(市、区)和市各主管部门(机构)审定。网上申报时,应在评委会下拉框内选择与初定资格级别相应的认定机构。正常初定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入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初定二级教师、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一级教师;大专毕业生在教学岗位见习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初定三级教师、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二级教师。
附件:
1.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申报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5.2022年申报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6.2022年南通市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7.2022年南通市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及要求
《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使用EXCEL制作),一式2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请申报人员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并整理装订。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三类:
第一类: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一式2份。学校和有关部门应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限填写1页,一式2份。
3.无有效证明的业绩成果,不得填入《评审表》和《情况简表》。
第二类:各类佐证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或县(市、区)教育或职称主管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类:论文论著代表作,单独装订。
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论著(教材)代表作,申报高级讲师的教师合计限报3篇(部),教研员合计限报6篇(部),均需提供原件。申报者报送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材料,需附“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打印页、“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证打印页、“中国知网”查重结果打印页。打印件粘贴于期刊封二页。报送连续型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打印论文原件,附“国家新闻出版署”“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查询打印页、“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证打印页、“中国知网”查重结果打印页。评审委员会将继续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对经查实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职称评审将不予以通过。
三、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格式要求
1. 送审材料袋封面样式
按下列样式制作送审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并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封面上。
地区: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
南通市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送审材料袋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 评审学科:_________________ 拟评职务资格:_____________ 学校审核人: 县(市、区)审核人: 年 月 日 |
2.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左右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底部。
地区:评审学科:______________拟评职务: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 是否乡村(或定向): |
3.第二类佐证材料目录(请按此打印成A4整张纸大小,粘贴于第二类佐证材料封面)
目录 | |||||||
材料种类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码 | 备注 | |||
申报表 |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 2 |
| 不装订 | |||
简介表 | 简介表 | 2 |
| 不装订 | |||
教学评价 | 课堂教学评价表(仅申报高级者提交) | 1 |
| 不装订 | |||
申报资格 | 师德综合考核表 | 1 |
| 不装订 | |||
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的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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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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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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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报复印件 | ||||
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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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称证书、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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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 优秀班主任等表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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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文件、课表 可提供复印件。补开的 获奖证明一律无效。 | |||
教学工作 | 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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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教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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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任教学科(课程)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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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获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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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非教师系列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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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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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 “优秀”年度考核表或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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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 | 教科研材料(论文)申报表 | 2 |
| 不装订 | |||
教科研工作 | 课题立项书、研究报告、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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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装订 成册 | |||
视同条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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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刊查证“网页打印件”样式
1.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网页打印样式。
2.“中国知网”查询网页打印。
附件2
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
姓名 |
| 教龄 |
| 班主任年限(不含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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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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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德育工作简历及有关表彰奖励情况 | |||||||||
起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 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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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育人事迹小结(1000字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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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育人事迹真实性承诺:
签名: | |||||||||
以下内容由学校填写 | |||||||||
师德评议情况 | |||||||||
评议人员 | 学生评议 | 家长评议 | 同事评议 | ||||||
评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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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优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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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情况 | |||||||||
学校教职工总数 | 参加人数 | 同意率 | 有无“一票否决”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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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申报人员育人事迹真实性及师德综合考核提出意见: 育人事迹公示时间: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
注:1.育人事迹小结围绕立足岗位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转化提升、做好家访工作、管理服务育人、参与社团指导等方面作写实性总结;2.参加评议的学生、家长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班级对象至少两个班;3.参加评议的同事为申报人2021学年度任教年级教师;4.民意测评参加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5.3和4的参与率均不得低于相应总人数的70%。
附件3
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审学科(专业):
拟评专业技术资格: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南 通 市 教 育 局 制
南通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一式两份。审批盖章后,本人人事档案、市教育局(中职校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2. “学科(专业)代码“指《评审学科(专业)目录》中学科的代码。
3.本表第1至第9项的内容由本人填写,学校审核;第10至第11项的有关内容由学校填写。
4.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5.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6.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个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在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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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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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及 取得时间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党政职务与 任职时间 |
| 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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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及 取得时间 |
| 任现职以来 班主任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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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 资格何时经何评委会评审 |
|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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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及工作年限 |
| 拟评审 专业技 术资格 |
| 破格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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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中任何职情况 参加何学术团体及在 |
| 社会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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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奖励、处分等情况 | 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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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
二、学习、工作经历
1.学习经历
(从高中毕业后填起) 学历情况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学制 | 学历 | 学位 | 毕(肄)业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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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 在何地、何学校(单位)工作及任何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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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现职以来培训、进修、考察等继续教育情况
起止时间 | 进修国家、学校或单位 | 进修内容 | 进修成绩 | 学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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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对第一至三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人签字:
四、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起止年月 | 任职班级或担任职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效果、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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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管理工作包括担任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指导教师,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
学校德育管理部门对第四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人签字:
五、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
1. 完成教学工作及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情况
起止年月 | 讲授课程名称及 其他教学工作 | 课程性质 | 授课对象 及人数 | 周课时 | 学年 总课时 | 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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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学年逐年填写。 “课程性质”指必修课、选修课、讲座、课外活动、实习指导、毕业指导等。
2. 公开教学情况
日期 | 名称或内容提要 | 在何范围交流、示范、观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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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学竞赛和骨干教师评选情况
日期 | 名称或内容提要 | 在何范围交流、示范、观摩 及获奖等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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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起止年月 | 对象 | 人数 | 项目、课题或形式 | 效果、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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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情况
1. 到企业、行业实践情况
起止年月 | 实践锻炼单位 | 实践锻炼形式或主要内容 | 效果、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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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专业实践情况
起止年月 | 主要工作 | 本人所起作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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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取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时间 | 证书种类 | 评审、考试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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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部门对第五至七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人签字:
八、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成果情况
1. 撰写研究报告、承担项目、课题情况
起止年月 | 研究报告、项目、课题名称 | 本人所起作用 | 项目、课题来源 及获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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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研究报告、项目、课题指中等职业教育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报告、项目,或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
2.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研究论文情况
论文名称 | 本人承担 部分 | 发表时间 | 期刊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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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视同论文发表的业绩成果:
注:指出版的专著、参编教材、获奖论文、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技能大赛中获奖、艺术学科教师举办的个人专场展演、获得的发明专利及主持新产品研发、新术革新等项目等,请逐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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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报的论文、论著、教材代表作中,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代表作”。
学校教务或科研部门对八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人签字:
九、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
(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水平、能力、实绩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十、学校综合考核意见
1. 任现职历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填写近5年考核结果) | |||
考核部门 | 考核年度 | 考核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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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校综合考核意见: (对照教师职称任职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教育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组织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十一、学校推荐意见
教师测评意见 | 参加人数 | 民意测验 | 召集人签字 | |||||
| 同意 人数 |
| 反对 人数 |
| 弃权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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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测评意见 (研训员指导对象测评意见) | 参加人数 | 表决结果 | 召集人签字 | |||||
| 同意 人数 |
| 反对 人数 |
| 弃权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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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小组意见 | 参加人数 | 表决结果 | 召集人签字 | |||||
| 同意 人数 |
| 反对 人数 |
| 弃权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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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推 荐 意 见 | (对本《评审表》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及是否同意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签署具体意见。)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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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主管部门)、职称主管部门意见
教育局或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职称 主管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十三、评审、审批意见
评议意见 评委会学科组 | 应到 人数 |
| 实到人数 |
| 赞成票 |
| 反对票 |
| 弃权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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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议,该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 ||||||||||
评审意见 评委会 | 应到人数 |
| 实到人数 |
| 赞成票 |
| 反对票 |
| 弃权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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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该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资格。
评委主任签字: 评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市职称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申报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育局(公章)
学校 |
| 学科 (专业) |
| 年级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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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
| 执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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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项 目 | 评 价 指 标 | 评 价 分 值 | 小计 | ||||||||||
A:10~8; B:7~5; C:4~0 | |||||||||||||
教学理念 (30分) | 1.价值引领正确,落实立德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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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课程标准,突出核心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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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学生主体,符合认知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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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50分) | 1.教学手段灵活,激发兴趣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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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内容科学,环节分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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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紧扣重点难点,注重独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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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合作探究,促进展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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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达成自主构建,作业设计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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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素养 (20分) | 1.教态自然大方,表达清晰流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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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应用恰当,板书清晰美观 | |||||||||||||
合 计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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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得分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的,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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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等第 |
| 评分 |
| 评课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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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优秀A(100-85) 良好B(84-75) 合格C(74-60)不合格D(60以下)) | ||||||||||||
评课组人数:____________ 评课组成员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
附件5
2022年申报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
工作单位(盖章): 申报学科:
姓名 |
| 性别 |
| 申报类型(正常/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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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目录 | ||||||||||
篇目序号 (以发表时间为序) | 发表(获奖) 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 获奖论文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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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 ||||||||||
论文 评审 意见 | 经审阅,认定论文篇,论著 篇; 其中,国家级篇;省级篇; 市级篇。 | 论文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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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此表一式2份) 年 月 日
附件6
2022年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学校名称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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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科 |
| 申报职务资格 |
| 破格情况 | 学历资历 | |||||||||||||||||||
最高学历、 学位及 取得时间 |
| 现从事专业 及年限 |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及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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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兼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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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综现合职奖以励来情 获况 | 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获奖级别 | 排名/总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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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实践情况 任现职以来专业课 | 到企业、行业实践情况: | |||||||||||||||||||||||
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专业实践情况: | ||||||||||||||||||||||||
取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 ||||||||||||||||||||||||
教育工作情况 任现职以来 | 班主任工作年限 |
| 社团等指导教师年限 |
| 其他管理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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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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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主要业绩成果 | ||||||||||||||
日期 | 名称或内容提要 | 在何范围交流、示范、观摩及获奖等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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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教科研工作主要业绩成果 | ||||||||||||||
论文、论著、参编教材、专业获奖、研究成果名称 | 本人承担部分 | 完成时间 | 期刊名称、出版社、比赛单位、 课题来源及获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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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测评意见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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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测评意见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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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小组意见 | 总人数 |
| 同意人数 |
| 反对人数 |
| 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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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学校人事处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2022年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隶属部门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送审学科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党政职务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现职称 | 取得时间 | 首聘 时间 | 拟评审职称 | 破格情况 | 近5年考核情况 | 是否教科研训人员 | 教学等次测评 | 备注 |
XXX教育局 | XX职业中学 | 中职 | 数学 | XXX | 男 | 1980.05 | 副校长 | 320202198 005221049 | 南京大学 | 2004.07 | 大学学士 | 2004.07 | 数学 | 2004.09 | 数学 | 16 | 中职 | 助理讲师 | 2014.06 | 2014.07 | 讲师 | 无 | 2合格,3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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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
2.学段:填写中职;
3.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
4.现职称:讲师、助理讲师;
5.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6.分别按讲师、高级讲师填报。
7.此表一式2份,A3打印,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请各地各校将该表转换成excel表格,同时报送电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苏职称〔2013〕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幼儿园教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引导教师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学前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根据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幼儿园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中专门从事学前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儿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五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学前教育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可初定三级教师。
2.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3.获得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专业博士学位后能胜任幼儿园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二)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三级教师3年以上,可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四)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五)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须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受聘高级教师5年以上。
第六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均继续教育学时符合要求。
第七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第三章 二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八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了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规律,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教育态度端正,教育方法得当,教育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保教并重,面向全体幼儿。任职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投诉。本人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等获得园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以上。
(二)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能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胜任小、中、大班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一学年一日活动计划及反思。
(三)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幼儿教育弹、唱、跳、画及观察了解儿童等技能,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幼儿一学年的观察记录或个人材料。
(四)教育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有效教学,开设园级公开活动3次或县(市、区)级1次以上;或获得技能、教学、游戏、环境等评比园级二等奖2次以上或县(市、区)级三等奖1次以上。
第九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或案例2篇以上。
第四章 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熟悉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规律,具有较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教育态度端正,教育方法得当,教育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保教并重,面向全体幼儿。任职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投诉。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幼儿活动等获得园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二)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能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能独立承担小、中、大班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一学年一日活动计划及反思。
(三)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幼儿园弹、唱、跳、画及观察了解儿童等技能,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一学年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四)教育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有效教学,开设园际公开交流活动5次或园际公开交流活动2次、县(市、区)级1次以上;或获得技能、教学、游戏、环境等评比园级一等奖或二等奖2次以上或县(市、区)级三等奖。
第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县(市、区)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第五章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有深入的研究,具有系统、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具有较高的学前教育实践智慧,教学方法适宜,保教质量高。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保教并重,创设丰富的活动环境,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注重家园共育,形成教育合力,以多种形式引导幼儿主动发展。任教以来担任班组长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任班组长2年以上或担任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幼儿活动等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或市级1次以上,且家长评价高。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熟练把握幼儿教育各领域、各年龄段的教育内容与要求,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能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任务。高效地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的一学年一日活动计划、反思以及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三)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主动探索有效教学,态度严谨,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主动参与园本课程开发与验证,是幼儿园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开设园际以上公开活动(讲座)5次或县(市、区)级以上公开活动2次以上,或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评优课(基本功竞赛)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技能、教学、游戏、环境等评比县(市、区)级以上二等奖2次以上。
在乡镇以下(不含中心乡镇)幼儿园连续任教1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公开活动(讲座)或获奖均可放宽一个档次。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幼教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并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
(二)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1篇。
(三)正式出版过幼儿教育专著或译著,本人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
(四)作为主要编写人员(主编或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参加编写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在一定区域推广使用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
(五)主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第十四条 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第十五条 专职教科研人员评审条件
(一)任教以来,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满8年,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任现职以来,在本级区域开设讲座或教学示范活动年均3次以上,其中近5年在上一级区域范围不少于2次。每学年到学校听课不少于80节,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50节。
(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篇,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四)任现职以来,主持过市级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课题经鉴定已结题;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提交的论文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五)任现职以来,能较好地组织区域教科研工作,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得到本学科教师一致认可,所指导教师测评度达到85%以上。
(六)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十六条 破格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
学历破格:获得大专学历满5年,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受聘一级教师6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资历破格: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满4年,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五章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教学经验丰富并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在市级以上(资历破格者须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的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
2.有丰富的保教工作经验,所带班级幼儿行为习惯好、学习兴趣高,家长满意度高,获得市级以上(资历破格者须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职教科研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刊物发表幼儿教育专业研究论文2篇以上。
4.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得过市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对幼儿教育的某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组织参加教改实验,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论证,已取得明显效果,并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
第六章 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七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系统、扎实的学前教育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学前教育实践智慧,教学方法适宜,有效互动强,保教质量高。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育人为本,关爱与尊重幼儿;坚持家园共育,利用多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任教以来,在已注册的幼儿园里承担班组长或年级组、园所管理工作7年以上。有在省级优质园以下等级幼儿园任教或指导工作的经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坚持以高尚的师德和严谨教风,潜移默化地教育幼儿;坚持保教并重,提供幼儿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坚持面向全体幼儿,关注、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以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主动发展。家长和同行评价高。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熟练把握幼儿园各领域、各年龄班的教育内容与要求,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任现职以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3次,其中近5年年均至少有1次在市级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
(四)任教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等称号。
(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有效教学,教学态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能主持园本课程开发与验证,并取得较好效果,在全市有较大影响。
第十八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任现职以来,具有下列条件: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幼儿教育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正式出版过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主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或在一定区域推广使用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用书,其在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可合并减少2篇。
(二)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研科研成果二等奖。同时提交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第十九条 专业示范要求
在幼儿教育中能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本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具备下列条件:
(一)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并成长为县(市、区)级以上优秀青年教师。
(二)具有领导和组织教育教学与科研的能力,在幼儿教育各类学术或专业委员会发挥作用,有较强的影响力。
第二十条 专职教科研人员评审条件
(一)任教以来,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满10年,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任现职以来,在本级区域开设学科讲座或教学示范活动年均5次以上,其中近5年在上一级区域范围年均不少于2次。每学年到学校听课不少于80节。
(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幼儿教育论文或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在核心刊物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正式出版过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教学参考用书2万字以上,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合并减少2篇。
(四)任现职以来,主持省级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国家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或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提交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五)本区域教科研工作组织有效,任现职以来,所指导区域的保教质量居省辖市前列,是同行公认的学科领路人,所指导教师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六)达到第十九条规定的专业示范要求。
第二十一条 破格申报与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
学历破格:获得大专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30年,受聘高级教师6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资历破格:获得大学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须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受聘高级教师4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六章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有丰富的保教工作和园所管理经验,管理的园所或所带班级幼儿行为习惯好、学习兴趣高,家长满意度高,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2.出版幼儿教育学术专著3部以上,并在省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3.获得省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教科研成果奖,为全省幼儿教育改革做出突出贡献。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三、二、一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管理人员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其工作特点,园长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的五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0节;副园长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四分之一,且听课不少于120节;其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四条 省级以上刊物是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核心期刊一般是指论文发表时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专著或教材是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且以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为准。
第二十五条 表彰奖励应与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相一致,且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教科研课题、获奖项目应与申报学科相关相近,以课题下达部门盖章的课题下达文件和申报书为准。
第二十六条 申报人须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应的国民教育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必须接受系统、规范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学习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
第二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冠以“以上”的均含本级。
第二十九条 各市可在不低于此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报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 行)
苏职称〔2009〕2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或不能申报:
1.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五条 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
须有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的实践经历,具有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
1.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完成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进修任务或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它继续教育、培训进修任务。
第三章 讲师资格条件
第八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3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以直接认定讲师资格。
第九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教书育人,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德育、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工作。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德育为先,关爱学生,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所带班级班风良好,班集体建设成绩突出,受到好评;或担任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指导教师3年),所指导的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作出成绩,经学校考核合格或受到学校表彰;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管理工作有一定成效。
2.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根据需要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任期内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因学校性质、办学规模、专业特点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专业、学科,应有其它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积极参与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开设公开课校级3次或县(市、区)级1次以上;或获得教学竞赛校级二等奖或县(市、区)级三等奖1项以上。
第十条 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
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2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累计2个月以上),参与企业技术服务和生产经营管理,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完成企业实践预定任务,同时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初级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晋升)。师范类学校教师到小学、幼儿园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积极参与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了解学校对新教师培养的要求。
第十一条 教科研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中等职业教育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方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经校级以上鉴定和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1)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中职教材2万字以上,或出版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1部以上。
(2)教科研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教科研机构、有关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比赛,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创作的作品被市级专业机构收藏、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设计项目被采用1件以上。
(4)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比赛获得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5)艺术学科教师在学校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
(6)参与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1项以上(前3名);师范类学校教师参与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以上(前3名)。
(7)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市(厅)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第十二条 中职教研员评审讲师的条件
中职教研员除具备第八条、第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同时从事职业教育教研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年听课80节以上并撰写听课综述,并在县(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2次;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县(市、区)级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研究成果对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发表论文视同要求同第十一条,且仅限视同1篇)。
第四章 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
第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中等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与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具有较丰富的教书育人经验,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育人为本,注重将德育渗透到专业和学科教学各个环节,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经验,善于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开展深入细致、富有成效的思想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班级管理经验丰富,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或担任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指导教师3年以上,所指导的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素质作出重要贡献,受到学校表彰;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2.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过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指导过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任期内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因学校性质、办学规模、专业特点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专业、学科,应有其它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
3.积极参与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开设校级研究课、示范课4次或县(市、区)级2次或市级1次以上。
4.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或县(市、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称号;或被聘为市级以上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2年以上。
第十五条 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
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3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累计2个月以上),掌握本地区相关行业发展动态、产业调整与产业链形成趋势以及人才培养需求,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晋升)。师范类学校教师到小学、幼儿园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积极参与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取得较好成绩。
第十六条 教科研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过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项目1项以上,研究报告经校级以上鉴定和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与过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5名)。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经专家鉴定对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仅限视同1篇):
(1)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专著3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省级以上规划或立项中职教材5万字以上,或出版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1部以上。
(2)教科研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教科研机构、有关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创新、创业大赛,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创作的作品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设计项目被省级以上机构采用2件以上。
(4)直接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5)艺术学科教师在学校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
(6)主持开发省级职业教育课程产品并被采纳使用。
(7)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省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
(8)主持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1项以上,并经县(区)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师范类学校教师受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委托,主持过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以上,研究成果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鉴定,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
第十七条 中职教研员评审高级讲师的条件
中职教研员除具备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同时从事职业教育教研工作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年听课80节以上并撰写听课综述,在县(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设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4次,其中至少1次在市级以上范围开设。主持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省级以上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和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在核心刊物发表(发表论文视同要求同第十六条,合计仅限视同2篇)。
第十八条 破格申报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讲师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25年,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6年。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4年以上(40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教师须具有硕士学位)。
3.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1年以上。
(二)业绩成果要求
除具备第十四条第1、2款和第十五条外,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成果突出,开设县(市、区)级示范课、公开课4次或市级2次以上;或获得县(市、区)级教学竞赛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被评为市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称号;或被聘为市级以上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2年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发表论文视同要求同第十六条,合计仅限视同2篇)。
第五章 正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讲师资格并受聘高级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二十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教书育人成果卓著,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师德和人格魅力,深入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发挥德育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或担任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指导教师2年以上,所指导的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素质作出重要贡献,受到学校表彰;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2.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过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指导过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任期内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因学校性质、办学规模、专业特点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专业、学科,应有其它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在全省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3次为“优秀”。
3.积极参与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近5年在市级以上范围开设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5次以上,并且获得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以上或教育教学重大成果在省级以上现场会观摩推广。
4.任教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职业教育领军人才、省级职教名师、省“333”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对象、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带头人、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省职教教科研中心组负责人2年以上。
5.系统指导过2-3名青年教师,其中至少有1名为县(市、区)级骨干教师,指导工作成绩突出。
第二十一条 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经验、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带领团队进行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对本专业的开发与建设有较系统研究与突出建树,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匹配度高,专业建设成果显著,在行业企业中有较好的美誉度;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师范类学校教师在指导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方面作出突出的成绩,在本地区小教、幼教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2.担任省级以上示范专业、实习实训基地、课程改革实验点、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主要负责人2年以上。
第二十二条 教科研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教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对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在同行中影响较大;或获得省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代表作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鉴定,对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视同在相应刊物发表论文(以下各项仅限视同1篇,合计仅限视同3篇):
(1)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专著10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省级以上规划或立项中职教材10万字以上,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参加国家级展览或被国家级专业机构收藏或设计作品被省级以上知名机构、大型活动采用1件,视同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篇。
(3)直接指导的学生或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视同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奖励,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4)由专业出版社出版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1部以上或创作的作品被省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设计项目被采用2件以上,视同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
(5)艺术学科教师在市级以上范围举办高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视同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篇。
(6)主持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1项以上,在行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经有关部门鉴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视同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师范类学校教师受市教育主管部门委托,主持或指导过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以上。研究成果经委托单位鉴定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或被学校采纳,视同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
(7)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视同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篇。
第二十三条 中职教研员评审正高级讲师的条件
中职教研员除具备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1款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同时从事职业教育教研工作5年以上。近5年来,每年听课40节以上并撰写听课综述,在县(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设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以上范围开设,积极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专业学科教学、教科研的指导有独创之处,在提高本市专业学科教学质量方面做出显著贡献。主持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国家级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研究成果对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学术论文在核心刊物发表(发表论文视同要求同第二十二条,合计仅限视同3篇)。论文代表作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鉴定,对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资格、正高级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二十五条 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申报教师职务,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4;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2。
第二十六条 从其它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教学岗位的人员,应先转评同级教师职务。申报教师高一级职务时须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任职年限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以教学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对从企业引进、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晋升高级职务时,注重考察其专业实践技能和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绩,其它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二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1.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优秀率一般占任课教师总数的30%左右。按学期考核的学校须根据教师学期考核情况综合成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2.教科研项目、课题均须已结题,并提供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取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必须提供本专业、行业权威部门的书面鉴定材料。
3.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公开发行的刊物指有ISSN或CN刊号的刊物;省级以上刊物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核心期刊一般指论文发表时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均仅作参考。专著或教材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4.个人举办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须提供音乐会全程录像及艺术创作展览实况录像VCD。
5.省级教科研课题指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省教科院下达的课题,省级科研课题指列入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市级科研课题指列入省辖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
6.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
第二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中年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第三十条 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申报之日以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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